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增量房买卖)办事指南
一、办理流程
预收件――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薄――缮证――收费――发证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条例;
3.《不动产登记规程》。
三、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2.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材料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完税证明;
5.询问记录;
6.办理抵押的须同步提供贷款合同(含抵押条款)、抵押物清单、承诺书;
7.原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8.其他必要材料。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车位、车库)80元/件,非住宅550/件(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依据: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惠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网址:https://www.hlbdc.gd.cn/
惠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663-6626223
惠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专区咨询电话:0663-818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