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指南
1、权籍调查委托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1) 权利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
(2) 权利人为个人的提交:本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 权属证明材料:
(1) 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复、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红线图;
(2)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红线图、交地确认书及交地图;
(3) 以租赁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 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提交作价入股批准文件;
(5) 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4、不动产测绘报告书(委托第三方进行测绘的必须提交测绘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联系方式及该项目的组织架构表,成果图一式4份);
5、相关税费凭证;
6、需要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
备注:办理业务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需要到办事窗口亲自签署委托材料(有公证书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文件证明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