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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商品房一手转移登记)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13

惠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商品房一手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

1.事项名称:商品房一手转移登记

2.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3.设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三十八条。

4.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2)申请主体明确,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指向的主体一致;

3)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与登记事项一致; 

4)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5.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网签买卖合同原件;

4)抵押(借款)合同(贷款买房需提供)

5)原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6)询问记录;

7)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办理预告、预抵押的需提供)

8)贷款结清证明(已还清抵押贷款的需提供)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6.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7.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8.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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