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图
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薄――缮证――收费――发证
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四)《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
(二)资料、图件、表格清楚,真实有效;
(三)有关签名、盖章真实、正确。
四、申请办理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二)、双方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籍调查材料、不动产测量报告(成果图一式4份);
(四)、交易买卖合同;
(五) 纳税资料:
(2)购买方申请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的提供受让方婚姻状况证明,受让方户口簿(包括首页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页)。
(3)转让方申请家庭唯一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提供转让方户口簿(包括首页及本人、配偶)。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备注:1、以上提供复印件资料的交原件校核,并由申请人和经办人签名确认,属法人、其他组织的需加盖公章;
2、属代理申请的,共同到现场办理代理事项或提供公证委托书;
3、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4、必须有首次登记,土地性质是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住宅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