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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来:将对凯悦国际广场违规扩建依法查处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27

本报3月29日以《广东揭阳:惠来·凯悦国际广场违规扩建惹纠纷》为题,对惠来县和揭阳市两级法院在审理开发商与承建方之间经济纠纷案件时采取“双重标准”一事进行报道。随后,本报记者在跟进调查中,获得开发商前员工、项目监管人的实名举报,了解到开发商与承建方之间的纠纷所在,以及开发商拖欠建筑材料供应商等合作伙伴款项等有关“幕后真相”。同时,记者还从当地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拿到该楼盘的相关审批手续,佐证惠来·凯悦国际广场项目的确在建设规模及建设高度等方面存在违规建设问题。相关部门表示,将对该项目依法展开调查。

  开发商前监管“反水”举报

  3月29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获得凯悦国际广场建筑项目开发商--惠来县南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春实业公司”)前员工、凯悦国际广场项目监管人等人员就该项目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问题的实名举报信。

  “我们怀着一颗诚挚之心,据实举报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的凯悦国际广场项目,在建设及交付业主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违规乱建问题,这些问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望有关领导明察并给予取缔。”举报信中如是说。

  举报人举报凯悦国际广场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为四项:一是容积率严重超标,该建筑物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成建筑物超9.8万平方米;二是消防设施不健全,该建筑物迄今为止,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消防设备均未全面投入使用;三是严重违规超标建设,该项目原来在当地建设局报建为33层,总高98米,而最终建设成为38层,总高126米,远远超出原来报建报批范围,安全隐患可想而知;四是楼盘未经验收便交付使用,该建筑物截至目前为止,尚未经过当地建设局、消防局验收,里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但已有大量购房者入住。

  举报信还强调:“以上内容均为据实举报,检举人均为实名,如有虚假,举报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领导尽快落实,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之尊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还百姓一个安全生存环境。”

  3月30日,记者赶赴举报人所在的汕头市,当面采访了举报人。

  举报人说:“南春实业公司老总方锡洪叫我为他购买材料,请人打扫卫生,到今天为止,打扫卫生的钱10多万没有付;做工程外排架班组的款,消防款、水泥款,还有卢老板的电器、电线款,这些班组负责人去找老总方锡洪结算,方锡洪却说:"谁买的材料、谁请的人,你去找谁。"我作为一个管理者,遇上这样的老总,得罪了很多班组。特别是对不起外排架班组负责人张老板,欠他120多万元。就连我老爸担保的4万多元的水泥款也不给支付,让我父子很难做人。”

  针对举报的问题,举报人说:“电梯安装37层,而审批手续只有33层,这一条是不是就足够证明(它是)违建?上面几层没有消防水,离检察院的距离不够,应该做防火窗,结果做成普通窗,如有火灾就是个重大问题!”

  举报人还证明,南春实业公司与新宏成公司的合同单价为1亿多元,只付了8000多万元。对于剩余的款项,他给方锡洪建议:“如果钱不够,可以5000元、5万元慢慢付,但要有诚意。”

  楼盘信息混乱 与事实“打架”

  3月31日上午,《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赶赴惠来县,先到惠城镇南环一路的凯悦国际广场作了实地调查,现场看到该楼盘为三栋37层建筑物,三栋均有独立电梯,其中两栋楼间距离目测约6至10米,仅在顶部连在一起,三栋房屋顶部均有一层半园体建筑物。

  3月31日下午,在惠来县委宣传部的协调下,记者先后采访了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惠来县建设局、惠来县房产管理局,并从上述机构获得了凯悦国际广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14修订)》。

  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于2012年9月5日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建设单位(个人):惠来县南春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建设位置:惠来县南环一路检察院东侧;建设规模:二栋地上三十三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60360平方米。

  惠来县建设局于2012年12月13日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惠来·凯悦国际广场合同价格为4800万元;设计单位为广东省建工设计公司;施工单位为广东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揭阳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惠来分公司;合同开工日期为2012年4月1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惠来县房产管理局于2014年1月8日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惠来·凯悦国际广场预售房屋建筑面积为78161.00平方米,共计459套。

  但是,记者注意到,新宏成公司此前在法庭的举证是,南春公司将原来建筑面积2幢33层60360平方米扩建为2幢37层90364平方米,基本完工时间为2015年底;而南春公司前项目监管人实名举报的是,南春公司将原来建筑面积2幢33层60360平方米、总高98米,扩建为2幢38层9.8万平方米、总高126米。

  此外,凯悦国际广场的全称在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法院的裁定中,均为“惠来·凯悦国际广场”。然而,记者在凯悦国际广场楼盘现场看到的却是“建宸·凯悦国际广场”。

  承建方新宏成公司人员向记者反映, “开发商南春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凯悦国际广场楼盘销售信息中,有意"抹去"新宏成公司是真正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这一事实,新宏成已基本完成该工程项目,无论施工合同是否解除,施工单位是新宏成公司,其他参与施工的单位,最多只是分包单位,这是基本事实!至于开发商变为广东建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是因违法建筑转让手续特别麻烦,而且涉及转让税金成本巨大,开发商南春公司到底基于什么目的,真的搞不懂!”

  记者从开发商网上售楼宣传信息中也看到,南春公司对凯悦国际广场楼盘的对外公布的信息是:开发商为广东建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单位除广东省建工设计公司外,还额外增加了澳大利亚汤臣邓肯建筑设计事务所;施工单位为汕头市潮阳二建筑总公司;物业公司为凯悦国际-金钥匙服务中心。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项目报建信息、预售信息、实建信息、开发商网上公布信息相互“打架”,楼盘许可证信息与实际建设规模相差甚远,严重违法建设是明摆着的。但是,这样的楼盘销售仍在继续,后果不堪设想。

  官方承诺尽快调查上报“情况”

  3月31日下午,记者到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惠来县房产管理局,该局产权产籍管理股陈股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陈股长说,他们在凯悦国际广场项目中的主要工作是颁发预售证。陈股长说,发预售证要具备“八证”,包括准建证、国土证、规划证等八种证件,由八个部门颁发了这八个证后,房管局才能颁发预售证。他们颁发预售证的依据是《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14修订)》。随后,陈股长给记者提供了凯悦国际广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14修订)》的复印件。

  当记者提问如果发现房地产项目出现违法建设能不能吊销预售证时,陈股长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强调他们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

  值得一提的是,陈股长并不认同记者提出的凯悦国际广场有部分楼房是违建的说法,而是强调,“不是违建,你这么说就是不够全面。它原来是33层,为什么政府同意给你再加盖,如果政府不同意,你就不能加盖。”记者追问:“据你所知,政府为什么同意加盖呢?”陈股长回答说:“那就要追问你办理证件过来,我才能给你备案;如果没有证件,我就没法给你办理。”

  随后,记者来到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惠来县建设局,该局建筑管理股股长詹庆绵告诉记者,从建设管理来说,建设局主要负责报建和责任安全,以及验收。“对于至今没验收问题,是因为中途停工以后,(开发商与承建方)双方闹矛盾,他们也有投诉,但是原来的合同没有解除,合同不是我们管的,是要经过法院解除。所以他们提出验收时,什么材料也没有,不知道在谁的手里,我们就没法验收。”

  詹庆绵承认,当时报建时是2栋33层,并向记者提供了凯悦国际广场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对于记者提出的2栋变3栋问题,詹庆绵说是经过建设局同意的,“我们给它的条件就是"连通"。对于由33层变成38层、容积率超标问题,“我们是知道的,但这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只是管理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这个高度(38层)是他们钻了空子,也不是县里能批的,需要报到市里。我们叫建设局,不叫规划局,这些问题不是我们的管理范围。”

  在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针对该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不监管,任由开发商随意改扩建的说法,该局副局长韩子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是我们不管,他们有监理、监督。而我们没有监理、监督人员。按照他们申报的规划条件,到我们验收的时候,不合格就是不合格,不会给它验收。”

  至于合不合格问题,韩子坚称“凯悦国际广场项目的报建手续是全的。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控制退出红线。现在建成了,竣工了,他们要报验收,要有一个数据报相关机关验收。但是他们(开发商与承建方)有矛盾,所以到现在还没有验收。”

  韩子坚副局长最后承诺:“清明节假期后,我们就开始调查他们的情况,了解规划管理部门的情况,同时找一家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的高度、面积进行检测测量,对规划超出部分做个鉴证,将这些情况综合起来,先在局里形成一个结论,然后上报县政府,依法依规处理。”

       摘自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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