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三旧”改造协会针对近期在各地“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和会员企业调研中反映旧改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问题,邀请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到协会进行座谈讨论。双方针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保持好联系沟通,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合作开展研究,共同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三旧”改造协会秘书长在会上表示,我省“三旧”改造工作独具广东特色,是省委、省政府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三旧”改造深入推进当中,面临诸多困难,既要凝聚行业共识,又要政府各部门大力支持。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省“三旧”改造协会的依托单位,关系紧密,合作基础牢固。涉及“三旧”改造项目的不动产,无论是改造前的调查,改造中的权属登记、注销,或是改造后不动产的分配、登记、交易等,都涉及大量的不动产登记事务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作为开展不动产登记研究很好的素材案例。日后,双方可共同举办业务培训,省“三旧”改造协会将在其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完全可以给予专业指导和政策解读。 不动产登记中心事务部负责人认为,不动产登记与“三旧”改造密切相关,“三旧”改造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不动产的改造,“三旧”改造当中涉及到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业务问题、法律政策问题都是非常直接、敏感、迫切的,往后,双方应大力合作,工作上主动衔接。比如:共同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研讨会;开展研究项目合作、业务培训班,形成常态化的合作机制,保持良性互动。
来源| 省“三旧”改造协会
编辑| 张诗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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